美国证券监管公司必须披露高管对冲策略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周二投票决定,公司以后必须披露高管和董事能否对本公司股价下跌进行对冲操作。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The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简称SEC)经过长时间拖延,终于完成了这项后危机时代监管法规的制定。该规定旨在帮助投资者掌握更多信息,了解高管是否逃避公司的长期持股规定。根据这项法规,高管以后必须披露为在公司股价下跌情况下保障薪酬而建立的对冲合约。

SECJay Clayton在一份声明中称∶“这些披露要求本身,加上其他和高管及董事买卖股份有关的披露要求,应该会提高股权结构和激励方面的透明度,让股东、注册人和市场获益。”

2010年金融危机后出台的《多德-弗兰克法》(Dodd-Frank Law)包括十几项意在控制高管薪酬的条款,上述法规是其中之一,自2015年提出以来拖延至今。经过周三的行动,相关法规中还有四项待完成,其中一项允许股东根据公司财务表现评估高管薪酬。

去年,特朗普政府放弃了一项旨在控制华尔街高管奖金的跨部门行动。

对于员工及董事能否参与以对冲本公司股价下跌为目的的交易,公司必须在2019年7月1日前披露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和“新兴成长型”公司需在2020年7月前满足这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