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前董事长阮春山判处死刑

越南通讯社(VNA) 9月29日报道,越南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PetroVietnam,简称“越国油”) 前董事长阮春山因侵吞巨额国有资产,被河内市人民法院判处死刑。

消息称,法院认定阮春山犯有三项罪名,分别为故意违反国家经济管理规定造成预算资金出现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吞巨额国有资产。阮春山因三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7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三罪并罚法院决定判处其死刑。

据悉,阮春山在进入越国油高层之前,曾担任海洋商业银行(Ocean Bank)总经理,在任期间越国油收购了该银行35%的股份。多年以来他与该银行其他高层共同贪污腐败,造成银行亏损和国家预算损失共计1.6亿美元

消息指出,与阮春山一同受审的还有50名国家公务人员和银行员工。海洋商业银行(Ocean Bank)原董事长何文深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其两名副手有期徒刑的刑期为22年。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8个月的缓刑和劳改到20年有期徒刑不等。

该地区的观察员指出,此次在河内对海洋商业银行和越国油的审判是越南腐败史上规模最大的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