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信办责令TOM网全面整改

6月1日,北京市网信办针对TOM网未通过2016年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年检,且经初步整改仍不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条件的问题,依法责令TOM网进行全面整改。

TOM网于2006年6月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根据2017年3月1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通报,TOM网因其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和人员情况等不符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设立条件,未能通过2016年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年检。此后,北京市网信办依法多次约谈TOM网负责人,督促网站开展整改。但在规定期限内TOM网运营管理状态仍不符合许可条件。

依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颁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运行过程中不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原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暂停新闻信息更新”,以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换发<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的通知》中有关“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应当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不予换发许可证”的要求,北京市网信办依法责令TOM网进行全面整改。

北京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今日正式实施,市网信办将依法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行业秩序,督促网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同时也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加强监督、举报,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